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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
时间:2023-08-29
再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 有些夫妻在生活中经常发生争吵,动不动就说要离婚,但法院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判离的,使得当事人需要等待六个月后再重新起诉。那么再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呢?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再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  诉讼离婚需要的时间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离婚案件,可以采用简易程序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2、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二、起诉离婚的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1、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2、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 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3、法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离婚诉讼结束。  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徐州婚姻调查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三、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感情破裂应考虑的因素有:婚姻结合的基础;婚后感情建立和发展变化情况;离婚的理由;婚姻现状中有无和好因素。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再起诉离婚多久可以判的信息,由上可知,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徐州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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